关于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同济大学分基金2007年第二批大学生创业项目征集的通知
为鼓励大学生进行科技创业,由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和同济大学共同设立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同济大学分基金(以下简称同济分基金),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征集2007年第二批项目大学生创业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基金支持对象:基金支持诚信守法、品学兼优、能够按时完成学业、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勇于挑战自我的大学生进行科技创业活动。
2、具体界定条件为:(1)同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毕业阶段在校生和离校应届毕业生);(2)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含单考生、定向、委培生、博士后、非全日制MBA、EMBA等)。
3、项目团队成员(含申请者及创业团队主要成员)不得同时参与多个创业项目的基金申请。
二、资金支持方式
1、基金资助方式:基金以投资入股形式,资助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作为主要发起人、依托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初次创办科技型企业。基金在其资助企业中所占股权不参与分红。
2、基金资助周期:基金资助项目周期一般为两年。
3、基金资助金额:基金依据各项目技术成果、市场需求等情况决定投资额度。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一般不高于30万元,学生团队自筹资金应高于基金投资资助金额。
三、项目申请
项目申请人通过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网站进行网上项目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推荐(盖公章),向同济分基金提交申报材料。具体递交资料有:(1)项目申请表 (2)创业计划书 (3)其它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科技查新报告、技术鉴定材料等。
四、项目评审
1、项目申请人向同济大学分基金提供申请材料,进行项目预审;
2、同济大学分基金对申请人的创业计划进行论证,提供专家意见;
3、由同济大学分基金分将专家评审意见交同济分基金领导小组进行项目审批,确定项目资助金额;
4、对于批准立项的项目,由上海同济孵化器有限公司与创业者签订创业投资协议。
5、成立的公司入驻同济大学科技园进行孵化、培育。
五、具体工作时间安排
1、报名和咨询:即日起接受基金申请咨询,进行项目登记
2、提交申请材料:
(1) 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07年10月20日
(2) 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所有材料装订成册,包括正本一套、副本(复印件)二套、电子文档一套。
(3) 由申请者交同济分基金(四平路1239号行政北楼410室)
3、评审答辩:2007年11月初组织专家评审和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同济分基金联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同济大学行政北楼410室 邮编:200092
联系人:段老师 电话:65981003 传真:65983622
网 址:http://cyb.tongji.edu.cn/
E—Mail:adamduan@mail.tongji.edu.cn xscy@mail.tongji.edu.cn
(发送邮件请在“标题”中注明“大学生创业基金申请”)
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同济大学分基金
2007年9月
Copyright© 2011-2015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电话:021-65981041 传真:6598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