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助贷

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4  

        2012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专科毕业生人数的3%;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专科毕业生人数的3%。我院的名额为上海市优秀毕业生3名,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3名。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依据学生手册《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1年6月15日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评选条件执行(也可查阅2011年以后的《学生手册》。

       学院将根据学生处下达的评选名额按评选条件认真评选,坚持把握标准、保质保量、宁缺毋滥

       另外,获得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推荐资格的同学需提交优秀事迹材料,包括:

1.个人基本信息,在校期间任职和获奖情况,以及人生格言或生活态度。

2.个人事迹材料与人生感悟,主要撰写其在学习、生活、工作中所领会到的人生意义和志向;文章内容以自己的真实事迹为主,以生动形象的事迹、真实的感受,启发触动学弟学妹;语言生动,不拘泥于形式,写出自己的切身感悟。

3.师长点评,100字左右。师长点评请注明点评人职务和姓名。

4.提供1-2张生动的照片。

文章字数控制在2000-3000字左右。若有其他表现方式如诗歌等,可不限字数。

       学院评选的截至时间为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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