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已开始考核,资助标准延续上学期标准为1500元/人。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采取跟踪考核的方式,对于上学期获得国家秋季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继续跟踪资助。如有下列情况,学院可以替换其他同学:
1、受助同学有违纪、处分;
2、受助同学停学、休学,转学;
3、受助同学在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成绩绩点低于2.5。
被取消的同学请填写《受助学生档案表》
二、所有获助学生(含跟踪与替换增补)须填写《申请表》(表格及填表说明见学院网站学生工作的相关下载栏)
三、请各年级对受助同学情况进行认真核对,并在3月5日前向学院提交如下表格
1、取消同学的《受助学生档案表》
2、所有获助学生(含跟踪与替换增补)的《申请表》
3、本年级的汇总表(包括取消同学汇总表和本次受助学生汇总表)
注:以上所有表格请至学院网站“学生工作”的“相关下载”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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