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关于上海籍男生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兵役证及审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20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兵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沪府征【2012】3号),为了做好我校兵役执法检查工作,请我院的上海籍男生务必于4月25日前回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兵役证与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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