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转正流程

发布时间:2019-05-08  

1. 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 党支部进行初步考察,并为申请人指定两位入党联系人

3. 经进一步考核后,如符合要求则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如为本科生,需先经过所在团组织的“推优”,并填写《共青团“推优”审核表》),由支部书记及入党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做好与该名积极分子的谈话记录;

4. 再经半年以上的考察后,能在群众中发挥作用的入党积极分子列入近期发展对象,可报送党校学习;

5. 党校学习成绩合格者,由支部组织外调、政审、召开群众座谈会对发展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并填写《发展党员综合考察预审表》,同时发展对象纂写《自传》,所有材料汇总后上报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预审;

6. 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

7. 公示结束,如未发现需重新审查的问题,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并领取《入党志愿书》;

8. 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召开支部大会对该同志能否成为中共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并表决;

9. 支部大会表决通过后,由基层党总支或基层党委安排专人与该同志谈话,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批,通过后发给该预备党员《入党通知书》;

10. 红榜公布,并由党组织安排新党员宣誓;

11. 预备期满六个月时,预备党员递交半年小结,支部进行半年期考核,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12. 在预备期间离校的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应由党组织对其在校期间的情况进行评价,填写《同济大学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鉴定表》存入其入党材料或档案中,以便于其他单位继续考察并转正。

13. 预备期满一年时,预备党员递交《转正申请书》,由党支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进行转正公示;

14. 按时召开支部大会对该同志能否转为中共正式党员进行审议并表决,最后报送上级党组织批准。

15. 如在考察期内,预备党员受到各类处分、犯有错误或群众意见较大的,转正前应由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事先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然后再召开支部大会。

16. 预备党员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应红榜公布。

17. 入党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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