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12-12  

1、毕业生党员在离校时必须由本人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的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妥善保管,严防丢失。必须在有效期内由本人携带到所往党组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如超出有效期,介绍信自行作废。

3、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如工作单位或介绍信抬头称呼有变动,可在开出介绍信有效期内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介绍信更改手续。办理更改手续时,必须持学校组织部开出的原介绍信。

                              

 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

Copyright© 2011-2015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电话:021-65981041 传真:65981041

搜索
您想要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