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学院召开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辅导报告会

发布时间:2014-12-15  

        道路问题关系全局、决定成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和方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了使全院师生更好地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12月9日下午生命学院党总支特别邀请了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东方讲坛特聘讲师李占才教授作了《法比天大——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关于法治精神的思考》专题报告。报告会由康九红书记主持,学院师生代表聆听了辅导报告。

                  

        报告开场,李占才教授通过古今、中西的旁征博引和分析对比,引经据典,诠释了法的本义及内涵,指出实现中国梦,推进中国现代文明,只有法治一条路。随后,李占才教授又从当代中国为什么需要法治、党与法的关系、法比权大、法比法大、法比人大、法治中国建设需要我你他共同努力等方面,深入浅出、幽默生动地剖析讲解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的新观点、新理念,阐明了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高度的重大意义。生动的事例、翔实的资料,幽默的表述,李占才教授的报告深刻阐述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法治精神的实质。与会师生纷纷表示获益匪浅。李占才教授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将有力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和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康九红书记就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专题部署。他指出,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院师生要切实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要以这次学习报告会为契机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到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争当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模范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Copyright© 2011-2015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电话:021-65981041 传真:6598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