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管理信息系统答辩申请操作指南

发布时间:2011-11-26  

学生

第一步:“我的答辩申请”-“指定答辩秘书”

(1)  点击“录入”;

(2)  点击“浏览”;

(3)  输入“姓名”,点击查询,选中指定的答辩秘书,点击“确定”;

(4)  点击“保存”;

(5)  如需修改请点击“修改”,重复(2)-(4)步骤。

 第二步:“我的答辩申请”-“论文预评阅信息录入”(仅博士)

(1)点击“录入”;

(2)输入所有信息并点击“保存”

注意:

提交答辩申请后或者答辩秘书审核通过后将不能修改已录入的预评阅信息。

 第三步:“我的答辩申请”-“论文评阅相关信息录入”

如界面所示,输入全部信息并点击“保存”。

注意:(1)“论文字数”项请输入整数;

      (2)“评阅专家”项请用逗号隔开。

      (3)提交答辩申请后或者答辩秘书审核通过后将不能修改已录入的论文评阅信息。

 第四步:“我的答辩申请”-“论文答辩准备信息录入”

点击“录入”,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

注意:(1)“答辩委员会成员”请用逗号隔开;

     (2)提交答辩申请后或者答辩秘书审核通过后将不能修改已录入的论文答辩准备信息。

 第五步:“我的学位申请”-“学位上报相关信息录入”

点击“修改”,录入所有信息并点击“保存”。

注意:(1)请检查“选题来源”项目,若为空则在“我的开题报告”中录入。若“我的开题报告”已经审核通过而不能修改“选题来源”,则请到院系教务员处修改。

     (2)请检查“发表论文数”“获国家奖次数”“获省部奖次数”若数量为零,请点击“我的科研成果”菜单进行录入。科研成果录入完成以后,经过院系教务员审核通过科研成果数量方能显示在“学位上报相关信息表”中。

 第六步:“我的答辩申请”-“答辩申请”

点击“申请”提交答辩申请。

注意:

(1)提交“答辩申请”之后,“答辩秘书”“论文预评阅(博士)”“论文评语信息”“论文答辩相关信息”将无法修改;

(2)若“申请”按钮为灰色,请确定您是否已到院系教务员处抽取盲审号。

  

答辩秘书

第一步:答辩秘书登录系统以后,可看到重要通知提示“您已被学生指定为答辩秘书,请确定”,点击查看。选中学生,点击“通过”;

 第二步:“答辩秘书管理”-“答辩准备信息审核”

输入学号,点击“查询”,在列出的记录中,您可以点击“[查看]”,分别查看该学生的“论文预评阅”“论文评阅”“答辩准备信息”“盲审情况”等信息,在确认学生已完整正确地填写上述信息后,选中该生,点击“通过”。

 第三步:“答辩秘书管理”-“答辩结果录入”

点击“录入”按钮,录入答辩决议。

注意:

(1)答辩结果提交以后将无法修改,请在确认答辩结果信息准确以后再进行提交操作;

(2)如果“录入”按钮为灰色,请确认学院已事先审核了学生的答辩申请。

  

院系教务员

“论文答辩管理”-“答辩申请审核(学院)”,输入学生学号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中选中学生,点击“通过”。

 注意:

(1)只有在学生提交了答辩申请以后,查询结果的最前方才会出现选择框;

(2)只有在教务员审核答辩申请结果为“通过”的情况下,答辩秘书才能够输入答辩决议。

“论文答辩管理”-“答辩结果录入”,输入学生学号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中选中学生,点击“录入”。

注意:如果无法通过答辩秘书录入答辩决议,教务员可以通过

该菜单功能进行录入。

 “论文答辩管理”-“答辩结果查询”,教务员可以查询录入的答辩结果。

 “论文答辩管理”-“查询维护”,教务员可以通过删除或者取消学生的答辩结果。

 答辩申请过程中院系教务员可能用到的其他功能:

“科研成果管理”-“科研成果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科研成果才会被记入学位报盘信息中。

“论文双盲抽检管理”-“抽取盲审号(学院)”,输入学生学号,点击查询,点击“分配”按钮,即可为该学生分配盲审号。注意,只有分配了盲审号的学生才可以提交答辩申请。

“开题报告审核”,学位报盘信息中的“课题来源”字段在此功能下录入。输入学生学号,点击查询,在查询结果中点击“学生学号”,进入“开题报告信息一览”,选择“课题来源”,点击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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