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通知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材料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1-02-22  
各学院(系、所)研究生公派项目负责领导:
     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研究生项目已进入申请人提交材料的阶段,现将该项目应提交的材料及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1. 2011年2月24日前,申请者应准备如下材料,按要求提交至所在学院:
(1)《同济大学201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提供外方院校录取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外方导师签字的学习计划、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备注:如申请人获得的录取通知中明确表示,申请人的外语水平已满足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要求,也可。
注: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各方面均有突出表现;各项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世界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申请学费资助者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两份专家推荐信及一份专家评审意见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提交,其他申请人免交。专家评审意见表,即:《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学费资助人员专家评审意见表》,模板见后附件;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校内外专家各一封。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其他申请人无需提交
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供外方院校正式邀请信、双方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WSK或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证明。
  (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在读期间获得级别最高的即可,一般不超过3个)复印件;
  (4)国外指导教师学术简历及学术水平评价表(国外指导教师学术水平评价表见附件)。
  (5)对于没有WSK、雅思或托福考试成绩单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候选人,由所在学院(系、所)统一组织外语水平测试,并提供外语符合赴国外进行联合培养要求的证明。
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英文学习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如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选拟在国外进行硕博连读,暂时无法确定导师,则无需外方导师签字。
联合培养计划/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学院(系、所)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学院、系、所公章)。
联合培养计划/学习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博士研究课题名称;
b.科研课题背景介绍;
c.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
d.出国学习预期目标;
e.科研方法;
f.科研工作时间安排;
g.回国后续工作介绍。
攻读博士学位:提供外方院校录取通知书及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联合培养学生:提供外方院校的邀请函及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 各学院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审核责任;严格审核后于2011年3月2日前将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须加盖学院公章,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至pyc@gs.tongji.edu.cn)和申请人材料报研究生院。
学院对申请学费资助的人选要严格把关,在推荐材料中应特别注明,并单独出具专家推荐信(校内外各一份)和学院评审意见(申请人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模板见后附件)。学校在选拔确定申请学费资助候选人时,将重点支持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3. 研究生院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确定我校上报名单并于3月10日在网上公布。
4. 我校确定的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候选申请人于3月10日至14日按留学基金委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
5. 我校确定的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候选申请人需准备向留学基金委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二份),并于2011年3月17日前交送至所在学院(系、所),学院(系、所)审核申请人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见附件五)。
6.2011年3月17日至21日:研究生院填报学校推荐意见、审核整理申请人书面资料,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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