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校区管委会、直属单位:
经主管校长批准,现将2011年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历安排,定于2011年1月24日至2月18日放寒假。
学生于2011年2月19日、20日到各所属学院规定地点报到注册。各学院于2月20日17:00前将注册情况汇总分别报教务处、研究生院。2月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寒假期间教职工轮休安排
1、任课教师在寒假期间,由学院安排备课和休假。
2、其他教师及职工在2011年1月24日至2月17日期间安排轮休。在此期间,每天值班时间仍为8小时。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须安排人员值班,确保各项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3、为确保下学期工作的正常运转,2月18日(星期五)起全校教职工恢复正常上班。
4、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集团、校办产业所属各企业,可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休假时间。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四、各单位必须加强值班护校工作,认真开展以防火、防盗、防寒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大检查。重点要害部门,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卫处、后勤部门和各学院在学生离校后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禁止各类违章用电,加强对学生宿舍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后勤部门应利用寒假抓紧对教室、宿舍等生活设施进行检查维修,采取防冻保暖措施,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五、寒假、春节期间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要热情关心留校学生和教职工,妥善安排他们的节假日生活,并要求他们遵守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
六、各单位应做好春节慰问工作,对离、退休人员、军烈属、特困家属和因病住院人员进行慰问。
七、校区教师班车安排由嘉定校区管委会另发通知。
特此通知。